安康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作者:市红十字会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20-01-27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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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安康市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社会捐赠渠道
    1、银行捐赠

账户名:安康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汉滨支行
     账号:2607060209200013418

如需票据,请捐赠人在银行转账界面“备注”或者“附言”处留下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或者将银行转账记录和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发放到245207168@qq.com邮箱。

2、微信捐款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图中二维码,即可捐款到安康市红十字会。


如需票据,请捐赠人在网上捐赠时留下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3、现场捐款

安康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高新区花园大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3212981

物资捐赠

当前急需物资:医用N95口罩、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手术衣、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防护头套、防渗靴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帽、一次性医用口罩。

部分防护物资(医用耗材)须符合或高于以下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 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 0469-2010

防护服GB 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要求》

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具备合法、有效资质、为正规企业生产、包装完好无污损。

三、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安康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4、如联系电话占线时,请耐心等待,敬请广大爱心人士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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