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09-0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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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我市遭遇近10年来最大集中强降雨过程,全域范围不同程度出现洪涝灾害,造成农田被淹、房屋倒塌、设施被毁、道路受阻。据初步统计,因灾导致全市45.4万人受灾,12536 公顷农作物受损,倒塌房屋343户857间,1687 条农村公路中断,直接经济损失34.6亿元。灾情发生后,市红十字会“汛”而动,与市应急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第一时间取得灾情信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救灾款物。截至9月6日已争取到及接受社会各界支持和捐赠救灾款物200余万元,所有款物已及时全部用于受灾县区,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目前,恢复重建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现号召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行动起来,为灾后重建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银行捐赠

账户名:安康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汉滨支行
     账号:2607060209200013418

 2、微信捐款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图中二维码,即可捐款到安康市红十字会。



          3、现场捐款

安康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高新区花园大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3212981

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通过银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援助安康抗洪救灾”。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安康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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