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骨髓库供者服务标准操作程序(试行)

作者:安康市红十字会来源:陕西省红十字会发布日期:2023-11-07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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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供者服务工作相关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流程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国(境)外先进骨髓库经验,总库管理中心制定了《中华骨髓库供者服务工作标准操作程序》。

本工作标准操作程序共分为7个阶段:1、初次检索及筛选阶段,2、志愿者再动员阶段,3、高分辨检测阶段,4、志愿者体检阶段,5、采集及相关工作阶段,6、随访阶段,7、捐献者表彰及相关资料管理阶段。各阶段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初次检索及筛选阶段

1、移植医院、分库或患者:填写《初次检索配型申请表》、《患者检索查询知情同意书》,与患者HLA分型报告单一起提交中华骨髓库申请检索,或患者个人通过中华骨髓库网站(www.cmdp.com.cn)申请检索。

2、总库:供者服务部接收患者《初次检索配型申请表》和《患者检索查询知情同意书》后,进入检索配型程序。

3、总库:技术服务部进行查询工作后,如没有相合志愿者数据,生成《初次检索情况回函》,由总库供者服务部发送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如患者检索到初配相合志愿者数据后,根据献血史、年龄、性别等条件,进行志愿者的初步选择,并生成《志愿者初步联系情况反馈表》。

4、分库:根据《志愿者初步联系情况反馈表》,对相关志愿者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进行初步联系,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联系后的信息回复给总库供者服务部。

5、总库:供者服务部根据分库回复信息,生成《初次检索配型相合报告单》并发送给移植医院。初次检索及筛选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志愿者再动员阶段

6、移植医院:患者主管医生根据《初次检索配型相合报告单》中的志愿者信息及患者病情,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患者病情简介表》,说明患者是否移植,如需进行移植,选择需要进一步做高分辨确认实验的志愿者编号,并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如患者病情紧急,由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进入加急程序(目前,加急程序主要是同时动员多个志愿者并缩短操作时间)。

7、总库:供者服务部收到《患者病情简介》后,根据移植医院选择的志愿者,向志愿者所在分库发送《志愿者再动员通知单》。

8、分库:按照《志愿者再动员工作程序》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者再动员工作,填写《志愿者再动员回执》,回复再动员情况。如志愿者同意捐献,分库填写《志愿者健康状况再次征询表》、签署《高分辨检测知情同意书》。如志愿者流失,重新动员其他志愿者。

三、高分辨检测阶段

9、总库:供者服务部在志愿者同意捐献后,向移植医院医生发出《高分辨检测确认通知单》,移植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再次确认患者是否适合做高分辨检测。收到回复后,向分库、移植医院、实验室传真《高分辨通知单》。

10、分库:按照《高分辨通知单》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抽取志愿者血样寄往指定高分辨实验室(以患者所在医院为主),并填写《高分辨通知单回执》(分库),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移植医院:按照《高分辨通知单》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血样及高分辨费用寄往指定高分辨实验室,填写《高分辨通知单回执》(移植医院),并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如无法按时寄送血样则填写《高分辨通知单回执》(移植医院)并及时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如有其他检测要求,另行书面通知总库供者服务部。

11、高分辨实验室:按照《高分辨通知单》要求,在收到志愿者、患者血样及高分辨费用后,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高分辨通知单回执》(高分辨实验室),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高分辨确认实验须在收到双方血样及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实验结果提交总库供者服务部。

12、总库:供者服务部收到高分辨结果后,与《高分辨结果分析确认单》一起发送给移植医院主管医生。

13、移植医院:医生确认高分辨检测结果,填写《高分辨结果分析确认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14、总库:供者服务部收到医生回复后,如高分辨检测结果符合移植要求,则进入体检阶段。

如高分辨检测结果不符合移植要求,则向分库发出《终止检索配型通知单》,分库向志愿者发出《致志愿者信》。

在高分辨检测阶段,由于患者方面原因,主管医生认为暂时无法进行后续工作,则保留志愿者30天,逾期,该志愿者资料参与其他患者检索,该患者查询工作自动终止。

四、志愿者体检阶段

15、总库:供者服务部接到移植医院确认后,向移植医院发出《志愿者体检、造血干细胞采集相关费用汇款通知单》。

16、移植医院:按照《志愿者体检、造血干细胞采集相关费用汇款通知单》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汇款通知要求将相关费用汇至总库财务部门。

17、总库:财务部门确认收到汇款后,通知供者服务部。供者服务部向分库发送《志愿者体检通知》、《志愿者体检汇总表》。

18、分库:根据《志愿者体检通知》,在15个工作日内与志愿者进行体检前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分库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其家属签字。谈话后安排志愿者体检。体检结果汇总后,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19、总库:供者服务部收到体检结果后,转交移植医院主管医生。如志愿者体检结果异常,则向专家委员会专家发出《咨询专家意见单》,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后续工作。

在高分辨检测阶段,由于患者方面原因,主管医生认为暂时无法进行后续工作,则保留志愿者90天的时间,逾期,该志愿者资料参与其他患者检索,该患者查询工作程序自动终止。

五、采集及相关工作阶段

20、移植医院:根据志愿者体检情况,制定移植计划,填写《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计划表》,并至少在患者进入层流室前15个工作日提交总库供者服务部。

21、总库:供者服务部收到移植计划后,发送《采集造血干细胞通知单》及《移植计划表》给分库。

22、分库:按照《采集通知单》要求,协调志愿者捐献时间,联系采集医院制定采集计划。与志愿者、移植医院、采集医院确定最终采集时间后,向总库供者服务部及移植医院同时发送采集医院制定的《采集造血干细胞计划日程表》,并填写《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荣誉证书及保险申请表》。

采集医院:在接到分库联系后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采集计划,填写《采集造血干细胞计划表》。

23、总库:供者服务部审定《采集造血干细胞计划表》,并根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荣誉证书及保险申请表》,为捐献者办理荣誉证书及保险事宜。

移植医院:将采集相关费用按照《采集造血干细胞计划表》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汇往采集医院。

24、采集医院:在志愿者入院时与志愿者谈话,再次告知采集程序,并与分库、志愿者一起填写《捐献造血干细胞同意书》,认真填写《造血干细胞采集日志》,采集结束后将《造血干细胞采集日志》交给分库工作人员。

25、分库:工作人员在陪同志愿者动员、采集期间,负责与采集医院联系、协调相关工作。

按照《采集造血干细胞须知》要求,交志愿者阅知。

造血干细胞采集后与移植医院签署《造血干细胞交接单》,并附细胞计数报告单。并在采集后5个工作日将《造血干细胞采集日志》提交总库供者服务部。

六、随访阶段

26、总库:供者服务部在患者移植后100天、1年、2年向移植医院发出《患者随访表》。

在捐献者采集后100天、1年向分库发出《捐献者随访表》,捐献者捐献半年后,向分库发出《捐献者捐献后半年体检汇总表》。

27、移植医院:填写《患者随访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分库:按照《捐献者随访表》要求,对捐献者进行随访。捐献者捐献后半年安排志愿者体检,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回复总库供者服务部。

七、捐献者表彰及相关资料管理阶段

28、捐献者采集期间,分库工作人员需全程陪护捐献者,做好服务协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库、总库请有关领导在捐献者采集造血干细胞期间到场慰问,为捐献者颁发《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

29、捐献者荣获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卫生部“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荣誉称号的有关事项,由总库按有关要求统一予以落实。

30、总库对捐献者和患者在每个工作程序发生的资料要完整、妥善保存。分库自行操作的本省(市)捐献者和患者的每个工作程序发生的资料除分库妥善保存外,应在捐献者完成捐献15个工作日内将《捐献者、患者资料存档一览表》(附后)要求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邮寄总库供者服务部,总库统一存档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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