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红十字会:“五个坚持”建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作者:王学平来源:石泉县红十字会发布日期:2024-01-1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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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县级红十字工作暨“博爱家园”助力乡村振兴现场会召开后,石泉县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用“五个坚持”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实现了全县11个镇165个村(社区)基层组织全覆盖,10所规模较大中小学、11所镇中心卫生院基层组织有效覆盖,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一、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基层组织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村(社区)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经镇党委批准,报县级红十字会备案;中小学校、医疗机构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经主管的教育、卫健部门党委批准,报县级红十字会备案,确保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自觉接受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的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坚持分类指导,规范基层组织设置程序。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分类指导,在镇、村(社区)、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积极有序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县红十字会按照“成立筹备工作组--请示--批复--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备案”的基本程序指导好组织建设各环节工作,严把“会员关、审批关、会议关、备案关”,确保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质量。

三、坚持队伍建设,壮大基层组织工作力量。坚持合理设置机构,全县成立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一般设会长1名、副会1名、秘书长1名,部分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了名誉会长、常务副会长,理事会及监事会等,努力形成基层红会工作“有组织机构、有领导管事、有干部做事”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会员、志愿者两手抓两促进工作,引导红十字志愿者成为会员,推动会员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持续巩固、扩大基层组织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坚持完善制度,保障基层组织规范运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各所属党组织的领导和县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制定了工作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救助物资管理制度、救灾救助工作制度、捐赠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日常工作按“四有”:工作有计划、总结,会员、志愿者有登记,特困群众有档案,各项活动有记录标准运行,提升了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提高了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活动载体,增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指导各基层组织依法依章程在各自领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志愿服务、人道救助、人道传播,应急救援、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等基本活动,为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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