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安编发〔2011〕14号)文件,市红十字会列人民团体序列。明确了我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为副县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会长由市政府领导兼任,设副县级专职副会长1名内设综合办公室,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办:安康市红十字会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5071号-1 联系方式:0915-3212981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1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