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红十字会积极争取到省红十字会救灾款6万元,专项用于白河县灾区群众购买急需的生活用品,并要求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灾物资采购标准执行。今年以来,市红十字会共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援助款物近180万元。
主办:安康市红十字会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5071号-1 联系方式:0915-3212981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1号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