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采访3:石泉县有个社区红十字博爱超市困难户可选领生活急需品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4-08-2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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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文/图曹国敏)近日,石泉县北街社区的刘大妈家里遭遇不幸,使得原本贫困的家庭生活更加拮据。社区的红十字会得知这一消息后,给她发放了三百元的“爱心救助卡”,8月21日,刘大妈在社区的“红十字博爱超市”领到了一些生活急需品,解决了生活中的燃眉之急。

  走进石泉县北街社区“红十字博爱超市”,各类由爱心人士捐助的生活用品分类摆放的整整齐齐,既有棉被、雨伞等日用百货、也有粮油、文具、衣物、图书等多种商品。“博爱超市”由专人负责进货、配货、登记、发放管理等工作,超市内还设有义卖专区,接受捐赠物资。超市管理员告诉记者,与别的超市不同,这里的“商品”不卖,只面向困难群众发放和接受凭“爱心救助卡”免费选择领用。

 

   据了解,“红十字博爱超市”是近年来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和人道救助服务而设立的公益活动场所,常年开展募捐、接受社会捐赠,为弱势群体提供人道救助服务。特困职工、低保户、社会优抚对象以及因灾害需临时救济的弱势群体可凭红十字发放的“爱心救助卡”,定期到“博爱超市”免费选取生活物资。石泉县红十字博爱超市自2005年建立以来,一面接受社会捐赠,同时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石泉县北街社区红十字会会长陈绪贤介绍,北街社区红十字博爱超市是在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三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成立的,旨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发展社区红十字事业,用于救助贫困人群和敬老助残,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程序为,由社区、街道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或民政、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调查、摸底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荐、填写、上报《石泉县红十字会博爱超市受助人员登记表》,并附身份证、低保证等复印件,社区红十字会收集、登记、初审、报会领导批准后,向困难人群发放面值不等的“爱心救助卡”。困难人群可定期到红十字博爱超市凭“爱心救助卡”免费自主选择所需物品。

   石泉县红十字会会长郭世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创办红十字博爱超市,旨在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动员全社会人道力量,帮助困难群体。“博爱超市”是红十字会在社会救助领域的新尝试,改变了统一配发救助物资的模式,实行按需索取,合理地配置了救助资源,让受助人群尊严得到充分尊重,让更多的弱势人员得到关爱。

  郭世民说,石泉县“博爱超市”的具体做法是,由红十字会拨付专项资金,镇(区、街道)红十字会筛选区域内孤寡老弱、无经济来源、家有慢性病患者得不到大病救助经济负担重、家有无业或下岗人员在本地比较困难的三类困难人员,通过公示确定上报后发放博爱超市资助卡。持卡人员可在红十字博爱超市专柜免费领取经济实用、品质可靠的日常生活品,对于行动不便的困难人群,也可按照卡上服务电话联系超市,由超市志愿者按照需求代购送货上门。博爱超市资助卡实行一年一审的灵活、动态管理,如果资助家庭已摆脱经济困难,则转移给那些经济上遭遇不测的没有保障的相对更困难居民,使更多的困难人群得到及时的帮扶。

 

 

   “红十字博爱超市”一方面帮助那些贫困的人群,同时也是社会捐赠的接收点,相当于社会各类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募捐物资的“中转站”。石泉县“红十字博爱超市”常年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捐赠者在此得到了热情周到的服务;红十字博爱超市还是大学生志愿者基地,为大学生提供了与社会弱势群体近距离接触、接受教育的机会,提供了一个展现自我、锻炼自我的舞台,也给了大学生一次实现自身价值,用自己所学得知识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载体。

  石泉县“红十字博爱超市”使以往的临时性、季节性、突发性救助转变为经常性、长期性,有针对性的帮扶,拓宽了红十字救助工作领域,通过这种新的互助形式,实现了较富有阶层与较贫困阶层之间的良性互动,方便了单位或家庭捐献闲置物品,更好地帮扶困难群众,形成人文化、经常化的红十字救助机制。受助困难人群在“红十字博爱超市”有尊严地自选生活用品,体现了红十字救助工作“和谐、关爱、互助”的新形象,有利于倡导互助共济的社会新风,达到“物尽其用,各取所需”,提高了救助实效,使得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感受到红十字会带来的温暖。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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