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红十字会纪念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活动月正式启动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7-05-0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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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红十字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为红十字运动的进步和发展,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障人类尊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宣誓人...”。


    2017年5月8日,汉滨区洪山镇洪山九年制学校,伴随着雄伟的宣誓声,安康市红十字会、汉滨区红十字会纪念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月正式拉开帷幕。市人大副主任马孝芳,市政府副市长孙矿玲,市政协副主席孟平、市政府秘书长、法治办主任赵德成,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刘学强,市委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马云峰,汉滨区委副书记王怀中,副区长缪红艳以及市、区宣传、教育、卫计、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红十字会负责人,团体会员单位代表,红十字会志愿者代表,洪山镇洪山九年制学校全体师生等6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汉滨区副区长缪红艳同志致辞,副市长孙矿玲同志作重要讲话,安康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鲁琍主持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区领导分别为洪山镇洪山九年制学校红十字会、安康市人民医院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汉滨区20个团体会员单位揭牌、授旗、授牌。500名红十字青少年会员面向会旗庄严宣誓。学校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为大家带来的校园急救情景剧表演、百人心肺复苏演练等将本次活动推向高潮。


    市政府副市长孙矿玲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安康市红十字会近几年来在参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重建、人道救助、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人道理念传播、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港澳和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在参与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提出殷切希望: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性,支持和帮助解决红十字会在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各级红十字会能够切实发挥出他们的独特作用。二是要争取各种资源,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及市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脱贫攻坚工作,把红十字精神带到基层,带到最需要的人群中,让更多的群众、更多的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关爱。三是要认真践行红十字精神,特别是红十字青少年,要真正使红十字精神从心灵深处贯彻到每一天的行动中,影响带动社会上更多的人群,促进社会文明发展,这也是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精神的目的所在。


    活动现场,醒目的红十字主题条幅,内容丰富的红十字宣传展板与身穿志愿者马甲,佩戴统一胸牌红十字志愿者,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据了解,今年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也在这一天正式实施。接下来,安康市红十字会将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通过在城区多处繁华地段LED屏滚动播放红十字会法宣传海报、红十字公益宣传片;发放红十字主题宣传册、折页,红十字会法宣传读本、环保袋等宣传品;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录制《法治之声》栏目;组织万人参加总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暨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人道服务活动,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周”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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