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情况座谈会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2-05-0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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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隆重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5月3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情况座谈会,县人大主任胡吉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徐杰,县人大副主任刘升康,副县长刘海峰,县人大副调研员、县红十字会会长郭世民及公、检、法、财政、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

 


    石泉县红十字会自2002年依法独立设置以来,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及其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关爱弱势群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灾后重建和项目争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为政府解忧,为群众解难”作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县人大主任胡吉应充分肯定了我县红十字会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法》,充分认识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支持和提升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救护水平,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县红十字会要认真落实《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切实加强备灾救灾和卫生救护工作,努力拓宽社区红十字服务领域,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石泉做出更大的贡献。
与会代表也高度评价了县红十字会十年来的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就进一步推进红十字工作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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