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成功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3-05-3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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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石泉县红十字会按照爱心人士袁某的意愿为其办理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当天恰逢她的生日,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为其购买了生日蛋糕等礼物,祝贺她生日快乐。


    根据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我会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人员,积极开展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爱心人士袁某,通过学习《中国红十字报》和我会工作人员的宣讲,充分认识到人体器官捐献是拯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她表示,愿意捐出所有能使用的器官挽救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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