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毫无疑问,《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同样也是指导红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红十字会而言,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决定》的着力点在于“依法治会”。
多年来,石泉县红十字会以三项体系、四个建设、四项工作为抓手,强力推进依法治会,全县红十字事业蓬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完善三项体系是依法治会的基础
完善组织治理体系。一是坚持依法完善会员代表大会体制。自2003年以来,县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连续召开了第三、四、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每次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报告》、《石泉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接收募捐款物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选举了27名人员组成的理事会。二是完善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机制。明确了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选举了9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以及会长、副会长,确定了秘书长。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3名驻会常务理事组成了执行委员会,每周定时召开例会,研究总结工作。2012年11月28日,五届一次理事会聘请了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名誉会长,聘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县政协常务副主席为名誉副会长。三是建立全新和较为科学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石泉县红十字会理事会工作制度》、《石泉县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工作制度》、《石泉县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工作中按照制度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议事和工作规则,提高了红十字组织为民服务和科学管理的水平。
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红十字热心人士志愿开展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由国家参公管理的公职人员为核心,以非编制地方财政供养的事业人员为主体,以机关工勤岗位聘用人员为辅助,以义务志愿工作者为基本队伍的人力资源体系。县机构编制办公室明确了县红十字会的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内设股室,列入县委管理的工作部门序列,县红十字会领导职数为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3名,内设办公室、事业发展股、赈济救护股、财务股等1办3股,负责全县红十字工作开展。批准设立陕西省红十字会石泉备灾救灾中心,解决2名事业工作人员,由县财政全额拨款,负责备灾救灾具体事宜和物资管理工作。由国家参公管理的公职人员为的组织领导核心,主要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文档类工作职务,促进了人员专业化、稳定性和严格管理。以非编制地方财政供养的事业人员、具有救灾救护培训、社会活动组织等业务专长的中青年人员构成专业服务队。以机关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为项目执行管理以及救灾物资管理等岗位,依据岗位的不同予以适当补助。以义务志愿工作者做阶段性的工作,有经费来源的项目可给予适当的误餐补助及必要的交通、通讯补贴。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作用,遴选了2名县政协农村委员、2名个体户、3名干部组成了社会监督委员会,遴选了4名医生组成博爱卫生站工作委员会,遴选4名教师组成红十字青少年委员会,遴选了2名离退休干部加入基层红十字组织,县红十字会机关招募红十字志愿者2名。这些人员都成为红十字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支持者,都成为了人道精神的宣传者、弘扬者、实践者。
完善政府、纪检、审计、社会各方监督体系。一是县人大常委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项座谈会,对《红十字会法》、《标志使用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组织建设的规范化。二是阳光运作重建项目。县会加强了项目和募捐款物管理,制订了《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完整、系统、严格的规章制度。全面圆满完成5.12地震灾后重建各级红十字会援建的15个学校、11个卫生院、82个卫生站、1156户灾民建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4758万元均全部用于项目。三是强化项目审计。灾后重建项目接受了总会纪委和相关国际专门审计事务机构以及省审计厅、县审计局以及统一组织的7次审计。2012年10月,我会所有项目资金均通过省审计厅专门审计小组全面审计,项目资金运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四是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为了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监督,我们聘请退休干部、社区群众代表等社会人士组成募捐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募捐过程及募捐资金的去向,提高募捐的阳光操作和公开透明。五是组建了社会监督委员会。新组建了由7名人员组成的石泉县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人员产生按照公开征集、自愿申请、经理事会确认后由县红十字会正式公告,正式组建并开展工作。在县红十字会为社会监督委员会设置了办公室和相关工作设施,为委员颁发了证书和监督卡,推选了主任1名,赋予了社会监督委员会对红十字会募集资金、活动开展、项目执行、资金运行以及备灾救灾物资管理等进行监督的工作职责。六是强化网络监督。对公众关心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及时在网站予以公开,使群众能随时了解工作动态和项目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从而达到了既宣传了工作,又弘扬了人道精神,既公开了资金使用,又接受了社会监督。
加强四个建设是依法治会的抓手
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镇、部门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指导各镇红十字会和卫生、教育、城建等部门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组建了主要领导为会长、分管领导为副会长、专职人员为秘书长的红十字会组织机构,负责开展红十字宣传、救灾救助和指导社区(村)和单位开展红十字活动。全县11个镇红十字会中担任会长的有5名书记、5名镇长,10名副镇长担任副会长,11个镇均有1名党委委员主管镇红十字会工作,加强了红十字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村社区红十字会组织发展。我会依托国家总会、香港、澳门等各级红十字会援建的1个博爱家园项目、5个社区为本项目、7个减灾项目、以及15个学校、11个卫生院、82个卫生站、1156户灾民建房项目,指导在卫生院、学校和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对不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红十字小组,发展团体会员、会员和志愿者开展红十字精神宣传、人道救助、扶贫济困、居家养老服务、关爱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相适应的红十字活动,探索基层红十字组织发展。积极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指导11个镇和重点部门均落实了办公室以及必要的设施,制定了工作制度,适时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会主题活动。基本达到有健全的红十字会机构,有负责红十字会工作的责任领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或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常态化的红十字工作计划和日常活动,有红十字特色活动。特别是在城关镇北街、向阳、老城社区建立了3个红十字博爱超市,推行救助卡制度,增强了救助的实效。
加强阵地建设。完善灾害应急体系。我们着力完善和建立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制订灾害救助规则,出台了相关规定,县委、县政府把红十字会纳入全县防灾减灾、突发灾应急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赋予了救灾物资储备、人道救援、灾后重建的工作职责,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已经成为全县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经省会和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启动了陕西省红十字会石泉备灾救灾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已经竣工投入使用。2012年7月3日至7日,汉中市西乡县发生暴雨洪水灾害,7月9日,按照省红十字会指示,石泉备灾救灾中心第一批援助汉中市西乡灾区价值34.2万元救灾物资送达西乡县。2014年 9月29日,陕西省红十字会石泉备灾救灾中心接到省红十字会救灾物资调运指令后,立即指派秘书长绕道旬阳于当日傍晚,将1022个价值22.48万元的家庭包安全送达镇安灾区,支援灾区群众抗洪救灾,及时救助了灾区群众。石泉备灾救灾中心的救灾能力和区域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发挥了救灾积极作用。坚定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信心。我们依托陕西省红十字会石泉备灾救灾中心建设,规划了1200㎡的救灾备灾物资仓库,规划了800㎡的应急避难所、规划了400㎡的红十字会办公室,规划了1600㎡的救护培训和会员、志愿者培训活动中心。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县红十字会的办公设施建设,终结了县红十字会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十年五次搬迁办公室的历史,建立了事业发展的“根据地”,增强了红十字会干部职工的信心和工作热情。“根据地”的建立和完善,为其他兄弟红十字会和同仁树立了事业发展榜样。
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选举博爱卫生站工作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赋予了委员会负责全县博爱卫生站红十字工作指导和管理的职能职责,实行了主任负责制和向县红十字会负责的工作机制。选举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负责全县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对全县学校创建红十字示范校进行了工作指导,配合澳门红十字会完成两次共60人的澳门各界市民、捐赠人代表、在校大、中学生在援建卫生院和小学进行互动交流回访活动。
加强会员和志愿者管理建设。完善会员、志愿者管理机制。以红十字援建项目为基础,推动红十字基层组织和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了会员和志愿者管理,建立了会员、志愿者登记制度,对全县1910名会员、166名志愿者是进行了重新登记。在北街社区实现了志愿服务标识、证件、服饰、培训和奖励“五统一”。探索建立了志愿服务平台。结合我县暴雨、洪涝、泥石流灾害易发特点,在11个镇建立了镇红十字的志愿救灾抢险队,利用平时组织开展救灾、救护培训,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发挥抢险救灾主力军作用。结合县红十字会工作建立了志愿救护队、红十字健身队、文艺宣传队开展救护培训、红十字精神宣传活动。结合社区管理建立了老年人帮济服务队开展居家养老帮扶和老年活动中心管理服务工作。结合地处汉江两岸建立了汉江溺水抢救小组开展溺水人员打捞服务。结合募捐活动开展,我们聘请退休干部、社区群众志愿者开展全程监督募捐过程及募捐资金的去向,提高募捐的阳光操作和公开透明。结合我县旅游旺季游客较多建立景区志愿服务队,开展指路、帮助老弱和救护服务。探索建立了援助项目后续服务机制。在红十字组织援建单位和社区(村)深入有序地开展以募捐救助、应急救护、健康教育、宣传传播、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红十字服务工作,促进了红十字组织和项目可持续发展。大力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在活动中,注重志愿服务带头人的培养,注重志愿者服务的技能培训,注重结合社会管理开展服务,注重服务效果评估,着力突出重点人群、改进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形成了志愿服务正常化、人性化、趣味化、志愿化、群众化。同时,增强了志愿者公民道德认识、道德能力、道德情感、道德责任的培养,唤起了社会公众的人生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开展四项工作是依法治会的目标
弘扬红十字精神。始终坚持在组织每项活动时,都要把人道社会效益作为第一目标来追求,坚持彰显红十字精神原则,全县各级红十字会在开展活动和实施人道救助时,坚持佩戴红十字标志并展示会旗,努力使红十字精神深入到千家万户;坚持对环卫工人组织送温暖活动;坚持对发生火灾的家庭尤其是那些边远山区山高路远的农户,都力求在第一时间进行救助;坚持在有红十字组织的学校,每新学期举行全校师生参加的红十字会新会员入会宣誓等主题活动,努力扩大红十字精神的社会影响力。近年来,共有425篇稿件被《中国红十字报》、中国红十字会网站、中国红十字青少年网站、人民网、新华网、《陕西日报》、西部网、省红十字会网站和《安康日报》、安康市政府网站等媒体采用。每年全县征订中国红十字报刊和《博爱》杂志300余份。全县各级红十字会在开展活动和实施人道救助时,坚持佩戴红十字标志并展示会旗,努力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深入到千家万户。县红十字会网站创办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800余条,浏览人数已超过10万人。这样使红十字事业不仅有机地融入了社会文明进步的进程,同时提升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地位,扩大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认知、认可和认同。
夯实“三救三献”工作。积极开展救灾和执行红十字会系统灾后重建项目,救助白血病、先心病、唇腭裂患者以及突发不幸的特困人员,救助大病特困群众,近三年救助全县困难群众1.2万人次,发放物资224.54万元。联系西安爱心人士援助我县困难的学生,解决近10万元资金。对因病或突发事件造成伤害导致生命垂危需住院治疗者或经县红十字会确认的特殊困难群众。按照贫困程度不同给予500元—3000元的救助,近三年发放救助款20余万元。及时看望慰问失火农户,送去了救助款和粮、油、衣被等生活急需用品,帮助10名唇腭裂患者、21名白内障患者分别到省、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减免医疗费用10万余元。为雅安地震灾区捐款49715元,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捐款26817元。积极做好援建后续工作,澳门红十字会两次灾后重建回访后向学校捐赠了价值15万元的电脑和课桌。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泰金公司连续第10年援助石泉县学校和贫困大学生。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活动为契机,开展现场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献血和骨髓、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近几年我县献血量持续创新高,全市第一。宣传动员捐献遗体器官备案2人。更为可贵的是,2013年3月,我县8岁女孩成功为身患白血病的父亲两次捐献骨髓和造血干细胞,挽救了父亲的生命,在我县引起强烈反响。
努力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我们把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作为县红十字会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性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我们积极指导各中小学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发展青少年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志愿者,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举办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红十字精神,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等活动。狠抓了国家、省、市级红十字青少年示范校建设,截至目前,我们积极争创池河中学为陕南第一个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县有8所中小学先后被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命名为“陕西省红十字示范学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人道主义精神深刻的影响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
精心实施援助项目。在执行人道救助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树立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尊重人格、维护人权的指导思想,并且提出了“四满意”的工作理念,做到捐助方、受捐方、当地政府和社会四方满意。完成了北街社区红十字博爱家园居家养老活动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困难居民发展生产。接受了联合会、省、市红十字会的社区为本减灾项目验收评估,项目工作得到了验收组的好评。完成了7个香港红十字会博爱家园社区为本项目村硬件工程、软件培训。通过项目实施,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居民防灾和自救能力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提高,活跃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红十字事业是崇高而伟大的。我们坚信,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意见》、陕西省《实施意见》的指导下,石泉县红十字会通过积极的改革探索,依法治会,红十字事业将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