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帝30年(1904年)2月,日本和沙皇俄国为争夺殖民地,在我国东北发动了日俄战争,东北人民被铁蹄和战火蹂躏。当时的社会名扼对此十分关注。工部尚书吕海寰约集上海官纳及各驻沪代表,倡议成立红十字会。由海关道沈敦和等三位中国办事总董与英、法、德、美等国人士组成的外国办事总董们拟定了会章。同年,国际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成立。
红十字会刚一建立,就利用各地绅商将劝募的20余万两款银和清廷颁发的内帝银10万两组派义务工作队赶赴东北,救出难民敦万人,并对他们进行了赈济、救护、资谴和留养。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翌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为大清红十字会。1911年清朝覆灭,1912年将大清红十字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在历次战乱、灾荒中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国际上的重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示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协会。在军阀混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做了大量救护、赈灾及查人转信等工作。
1950年8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代表会议,协商改组事宜,并向政务院作了汇报。周恩来总理亲自审阅了报告,亲笔修改了会章9月6日批准了章程和领导机构。10月,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会第21届理事会上当选为协会执行理事。1952年,恩来总理代表政府发表声明,承认1949年关于改善战地伤病员境遇等4项日内瓦公约,同年7月,第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此后,红十字会在爱国卫生运动,卫生救护训练及交换战俘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建国后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红十字事业有了很大发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行,使我国红十字事业走上法制轨道。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可以自愿参加红十字会。全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82847个基层组织,2026万会员。
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确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作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成员,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发挥着重要作用,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两个国际组织及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作为国际性人道主义组织,中国红十字会主要从事的工作有:
l、备灾与救灾。每当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中国红十字会即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为灾区筹集赈济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派出医疗队到灾区服务。中国红十字会建有区域性的和省级的备灾救灾中心,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
2、卫生救护。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培训初级卫生救护人员,以减轻意外伤害造成的损害。
3、社区服务。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广大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对散居在社会上的孤老病残,进行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参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于社会上最易受损害的群体。
4、宣传和传播。利用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任务。
5、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动员群众无偿献血,协助政府表彰奖励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批准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赠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的建设、管理。
6、红十字青少年。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红十字组织,发展会员,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精神文明教育及青少年的卫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开展国际红十青少年的友好交往。
7、台湾事务。为海峡两岸同胞服务,处理查人转信、探亲衍生等问题,两岸红十字组织积极开展卫生救护交流、赈灾及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对外交往。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友好合作关系,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